首页 / 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公示详情
【征用土地方案公告】都安瑶族自治县2014年第二批次乡村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4-11-0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2014 年 10 月 14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以桂国土批函〔 2014 〕 758 号文批准我县征收拉烈镇福言村板内队的集体土地 0.7830 公顷 ( 折合 11.7450 亩),作为自治县 2014 年第二批次乡村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46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25 条 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办法》第 51 条的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二、征收土地权属、面积、四至范围 该地块位于拉烈镇福言村板内队。东、南、西、北均邻板内队集体土地。拟征收集体土地 0.7830 公顷(均为农村宅基地)。 三、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含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表: 序号 行政区域范围 地类 面积(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1 拉烈镇福言村 建设用地 合计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依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工作的通知》 ( 河政发〔 2013 〕 14 号 ) 文件执行。征收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按照一般农用地补偿标准的 0.4 倍确定。 四、征地说明 (一)被征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