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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8-11-2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自治区审改办关于印发 的通知》(桂审改办发〔2018〕7号)和自治县审改办《关于印发 的通知》(巴审改办发〔2018〕6号)精神,经研究,我局决定调整行政许可事项7项。 对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及时编制、修订调整事项的操作规范、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并对本单位的行政审批标准化目录库进行调整。 附件:1.《巴马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巴马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调整后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巴马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20日 设区市人民政府、县(县级市)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将设定依据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调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1年7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16年11月30日予以修改)” D1200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自治区、设区市、县(县级市)国土资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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