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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调整和新增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9-02-1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9〕6号)和自治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决定的通知》(巴审改办发〔2019〕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局决定调整行政许可事项1项,清理规范和新增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1项。 对调整和依据法律法规设定新增的行政许可事项,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及时编制、修订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及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行政审批标准化目录库,及时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对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必要受理条件;对新增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要制定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 附件:1.《巴马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巴马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决定清理规范和新增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3.《巴马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调整后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4.《巴马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调整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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