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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9-02-2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调查完善和细化巴马县土地利用数据,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土地调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8号)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区土地调查的通知》(桂政发〔2017〕65号)要求,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3号)的总体部署,从2019年2月起在我县范围内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调查范围 全县辖区10个乡(镇)范围,调查面积约1971平方公里。 三、调查内容 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 四、调查组织实施 (一)第三次土地调查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调查。 (二)为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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