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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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都安瑶族自治县2014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公示日期2015-04-08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2015 年 3 月 25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以桂国土批函〔 2015 〕 111 号文批准我县征收澄江乡合建村的集体土地 0.6947 公顷 ( 折合 10.4205 亩),作为自治县 2014 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46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25 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办法》第 51 条的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二、征收土地权属、面积、四至范围 该地块 位于澄江乡合建村上烈队。东、南、西、北均邻澄江乡合建村上烈队的集体土地。 拟征收集体土地 0.6947 公顷(均为其他草地)。 三、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含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表: 序号 行政区域范围 地类 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1 澄江乡合建村 未利用地 其他草地 合计 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工作的通知》 ( 河政发〔 2013 〕 14 号 ) 文件执行。征收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按照一般农用地补偿标准的 0.1 倍确定。 四、征地说明 (一)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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