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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都安瑶族自治县2014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5-06-1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2015 年 5 月 19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以桂国土批函〔 2015 〕 244 号文批准我县征收 安阳镇苏利社区、迎晖社区、镇南社区及澄江乡桑里村的集体土地 6.9683 公顷 ( 折合 104.5245 亩),作为自治县 2014 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征地拆迁工作组会同 安阳镇、澄江乡 人民政府对被征收的 安阳镇苏利社区、迎晖社区、镇南社区及澄江乡桑里村 的土地进行征地补偿登记,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48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25 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 详见下表 ) 序号 行政区域范围 地类 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1 澄江乡桑里村 农用地 水田 3.0528 85.4910 2 旱地 1.4318 85.4910 3 田坎 0.4342 85.4910 4 农村道路 5 坑塘水面 6 沟渠 7 建设用地 农村宅基地 8 安阳镇镇南社区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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