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 / 公示详情
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19年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值班工作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9-04-2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有效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值班,根据《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值班工作的通知》(河自然资办〔2019〕7号)文件要求,经局班子研究同意,现将我局2019年汛期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值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责任明确到人。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把汛期值班工作落实到人、措施细化到人、责任明确到人,切实做好值班工作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 二、确保信息上报及时。防汛期间,局领导和汛期值班人员的电话保持24小时开机,做到零关机,确保通讯畅通,得到灾情报告后按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向值班领导和地矿股报告。 (一)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等级蓝色预警时,由值班员24小时值班; (二)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等级黄色预警时,由值班领导和地矿股股长带班值班,值班员24小时在值班室值班; (三)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等级橙色预警(含)以上时,由局主要领导带班值班,分管领导及地矿股股长陪同值班,值班员24小时在汛期值班室值班。 三、健全信息报送制度。汛期值班同志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汛期值班记录,登记处理结果、记录报送内容。 四、做好督促检查。严格落实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