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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都安瑶族自治县2015年第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公示日期2017-01-05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2016年12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土批函〔2016〕743号文批准我县征收澄江镇红渡村的集体土地19.8666公顷(折合297.999亩),作为自治县2015年第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组会同澄江镇人民政府对被征收的澄江镇红渡村的土地进行征地补偿登记,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详见下表) 序号 行政区域范围 地类 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1 澄江镇红渡村 农用地 水田 1.7600 60.7410 2 旱地 13.2984 60.7410 3 有林地 3.2607 60.7410 4 农村道路 0.1345 60.7410 5 田坎 1.1857 60.7410 6 未利用地 其他草地 0.2273 6.0741 合计 19.8666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桂国土资发〔 2015〕89号)文件执行。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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