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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都安瑶族自治县2016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7-07-2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201 7 年 4 月 21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土批函〔 201 7 〕 226 号文批准我县征收 安阳镇益梨社区居民委员会、澄江镇桑里村民委员会 的集体土地 4.4959 公顷 (折合 67.4385 亩),作为 都安瑶族自治县 2016年第二批次城市 建设用地 。征地 拆迁工作组会同 安阳镇、澄江 镇人民政府对被征收的 安阳镇益梨社区居民委员会、澄江镇桑里村民委员会 的土地进行征地补偿登记,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详见下表) 单位:公顷、万元 序号 行政区域范围 地类 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1 安阳镇益梨社区居民委员会、澄江镇桑里村民委员会 农用地 水田 0.0989 89.9640 2 旱 地 0.2771 89.9640 3 有林地 3.6529 89.9640 4 建设用地 农村宅基地 0.4035 35.9856 5 城镇住宅用地 0.0635 35.9856 合计 4.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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