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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都安瑶族自治县2016年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7-08-2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2017 年 4 月 17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土批函〔 2017 〕 204 号文批准我县征收 安阳镇巴谭社区居民委员会、澄江镇六柱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 4.9663 公顷 ( 折合 74.4945 亩),作为都安瑶族自治县 2016 年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 拆迁工作组会同安阳镇、 澄江镇 人民政府对被征收的 安阳镇巴谭社区居民委员会、澄江镇六柱村民委员会 的土地进行征地补偿登记,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48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25 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 详见下表 ) 序号 行政区域范围 地类 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1 安阳镇巴谭社区居民委员会、澄江镇六柱村民委员会 农用地 农村道路 0.1243 89.9640 2 建设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0.0613 35.9856 3 未利用地 其他草地 3.1312 8.9644 4 裸地 1.6495 6.0741 合计 4.9663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依据《广西壮族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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