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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都安瑶族自治县2016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7-08-2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2017 年 6 月 18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土批函〔 2017 〕 357 号文批准我县征收澄江镇红渡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 0.1744 公顷 ( 折合 2.6160 亩),作为都安瑶族自治县 2016 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46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25 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办法》第 51 条的有关规定,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二、征收土地权属、面积、四至范围 该地块位于 澄江镇红渡村民委员会 , 具体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拟征收集体土地 0.1744 公顷(均为旱地)。 三、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含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表: 单位:公顷、万元 序号 行政区域范围 地类 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1 澄江镇红渡村民委员会 农用地 旱地 合计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桂国土资发〔 2015 〕 89 号)文件执行。 四、征地说明 (一)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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