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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出台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1-08-1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不动产登记涉及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由于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和其他原因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已成为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操心事”、“烦心事”。若不及时妥善处理,将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为加快解决我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近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出台《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服务于民、取信于民、让利于民”和“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全区具有共性、普遍性的6大类问题18种具体情形,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解决路径和破解办法,并明确利用3年时间全面推动全区6大类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集中化解。 6大类问题18种具体情形分别是:一是关于解决开发建设单位申请主体不清或缺失的问题,包括开发建设单位因改组、改制、合并和兼并等原因造成申请主体不清等四种情形。二是关于解决土地权属来源不清或权属资料不全的问题,包括国有土地建设项目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无土地权属来源等四种情形。三是关于解决国有土地上已经出售的房屋供地手续不全或相关费用未缴的问题,包括项目供地手续不完善等三种情形。四是关于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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