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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都安瑶族自治县2017年第二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8-12-2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2018 年 7 月 5 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土批函〔 2018 〕 358 号文批准我县征收 大兴镇国隆村 民委员会,东庙乡东庙村民委员会,加贵乡加泵村民委员会、加图村民委员会,九渡乡九渡村民委员会、九全村民委员会 的集体土地 16.4365 公顷 ( 折合 246.5475 亩),作为 都安瑶族自治县 2017 年第二批次乡镇 建设用地 。征地 拆迁工作组会同 大兴 镇 、东庙乡、加贵乡、九渡乡 人民政府对被征收的 大兴镇国隆村 民委员会,东庙乡东庙村民委员会,加贵乡加泵村民委员会、加图村民委员会,九渡乡九渡村民委员会、九全村民委员会 的土地进行征地补偿登记,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48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25 条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 详见下表 ) 单位:公顷、万元 序号 行政区域范围 地类 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1 大兴镇国隆村 民委员会、东庙乡东庙村民委员会、加贵乡加泵村民委员会、加图村民委员会、九渡乡九渡村民委员会、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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