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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的通知(巴自然资发〔2022〕24号)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2-05-0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经局班子同意,现将《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5月9日 一、权力清单 (一)组织部署权。 1.部署重大事项。对本单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策部署、会议精神、重要指示等作出批示意见,对相关工作的组织方式、实施手段、实施步骤、力量配置、轻重缓急等提出指导意见。 2.组织传达学习。在本单位内组织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决策部署、会议精神、指示批示等。 3.指挥应急处置。遇有突发性和重大事件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同时,行使总指挥权,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和展开部署。 (二)议事决策权。 1.主导重要会议。负责召集和主持班子召开重要会议(党组会、班子会、局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组织、带领领导班子成员实施上级部门、自治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本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决定。 2.签发重要文件。审定签发本单位上报或印发的各类重要文件(请示、报告、通知、公告、公函、纪要等),以及推进各项工作。 3.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本单位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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