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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安瑶族自治县单龙木材综合市场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19-03-0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建设用地需征收我县地苏镇上江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以桂政土批函〔2018〕221号文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都安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详见下表) 单位:公顷、万元 序号 行政区域范围 地类 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1 地苏镇上江村民委员会 农用地 旱地 0.9083 60.7410 2 农村道路 0.0119 60.7410 3 田坎 0.0663 60.7410 4 建设用地 采矿用地 0.1131 24.2964 5 农村宅基地 0.1717 24.2964 6 未利用地 裸地 0.3336 6.0741 合计 1.6049 二、被征地村民小组补偿安置费用 (详见下表) 单位:公顷、万元 序号 行政区域范围 地类 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费 (万元) 1 地苏镇上江村民委员会 农用地 旱地 0.9083 60.7410 55.1711 2 农村道路 0.0119 60.7410 0.7228 3 田坎 0.0663 60.7410 4.0271 4 建设用地 采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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