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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巴自然资发〔2022〕44号)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2-10-0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巴马瑶族自治县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办法(试行)》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9日 自治县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施办法(试行稿)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提升测绘服务效能,加快建设项目落地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9〕2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通过整合全县测绘规范和数据标准,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地形地籍测量、规划放线测量、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工程竣工验收测绘、房产测绘(预测、实测)、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测绘等测绘工作合并为一个综合性“多测合一”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一家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服务机构进行测绘活动,在全县范围内推行“统一标准、一次委托、统一测绘、分类报告、分时办结、成果共享”服务新模式,完善测绘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测绘服务水平与测绘成果质量,缩减测绘环节和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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