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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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安瑶族自治县2017年第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公示日期2019-03-28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建设用地需征收我县东庙乡东庙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以桂政土批函〔2018〕407号文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都安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详见下表) 单位:公顷、万元 序号 行政区域范围 地类 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1 东庙乡东庙村民委员会 农用地 旱地 0.0656 56.1060 2 坑塘水面 0.2599 56.1060 合计 0.3255 二、被征地村民小组补偿安置费用 (详见下表) 单位:公顷、万元 序号 行政区域范围 地类 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费(万元) 1 东庙乡东庙村民委员会 农用地 旱地 2 坑塘水面 合计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89号)文件执行。 三、土地补偿费支付办法 货币安置,即将土地补偿费依法发放给被征地农民,用于生产生活安置,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根据征地补偿登记,依照征地补偿方案确定的支付标准,支付给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 都安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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