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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方案公告(都安瑶族自治县园区产业、公共设施和创业园安置小区)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0-01-0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实施我县园区产业、公共设施和创业园安置小区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 2004 〕 28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 2004 〕 238 号)等文件精神,为维护被征地单位或个人的知情权,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 都安瑶族自治县园区产业、公共设施和创业园安置小区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地块位置及四至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创业园东面,东邻绕城路、西邻创业园安置小区与巴邓一队(已征收)、北邻巴邓二队民房与创业园安置小区第二期第 14 排、南邻巴邓一队(已征收)。征收土地涉及澄江镇合建村巴邓二队、板上移民点和六里村东山队、西山队的集体土地,面积约 250 亩(具体范围及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的规划用途。 园区产业、公共设施、安置小区项目建设用地。 四、征地补偿安置。 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依照《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城乡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都政发〔 2019 〕 7 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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