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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安县板岭水库工程征收征用土地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0-01-0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建设板岭水库,经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板岭乡板岭村的部分集体土地作为都安县板岭水库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精神,为维护被征地农户的知情权,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建设项目名称和用途 项目名称:都安县板岭水库工程,拟开发用途为建设用地与临时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和面积 该项目位于板岭乡板岭村。用地涉及板岭乡、拉仁镇以及板岭林场。具体范围以征地土地勘测定界图划定范围并加盖公章为准。拟征收土地总面积约1409.2亩,征用土地总面积2418.8亩。 三、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征地补偿标准: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370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河政办电〔2019〕7号)、《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城乡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都政发〔2019〕7号)文件规定,板岭乡的土地补偿标准为:征收水田的补偿按47639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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