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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板岭乡液化气储配站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0-10-1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需要,自治县人民政府拟征收板岭乡 板岭村板磨队、拉甫队集 体土地0.66公顷(折合 9.9亩) 作为液化气储配站项目用地 。 为切实做好该项目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精神,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建设项目名称 和用途 项目名称: 板岭液化气储配站项目建设用地 , 拟开发为商服用地。 二、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 和 面积 。 该项目位于板岭乡板岭村 板磨队、拉甫队 。具体范围以征地土地勘测定界图划定范围并加盖公章为准。拟征收土地总面积约9.9亩。 三、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参照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 城乡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都政发〔20 20 〕 1 1号) 执行。 板岭乡板岭村 属于第二片区, 其 土地补偿标准为: 1. 一般农用地 : 鱼塘、水 田 54568 元/亩 , 园地、旱地 、有 林地 、农村道路、坑塘水面、沟渠、田坎49607 元/亩 , 灌木林地14882 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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