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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安瑶族自治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场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1-09-0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一、征收目的。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拟征收土地涉及澄江镇红渡村城下队、下行队,涉及1个地块,具体范围以项目土地勘测定界图圈定红线为准,地块总面积33.64亩(详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征地补偿标准。依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河政电办〔2020〕13号)、《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城乡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都政发〔2020〕11号)执行。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等的补偿,将根据调查、公示、复核确认的实际数据给予补偿。 (二)安置途径。符合安置条件的安置人口按照《都安瑶族自治县城乡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都政发)〔2020〕11号)的规定给予安置。 (三)社会保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指导意见通知》(桂人社发〔2016〕4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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