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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城乡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都政发〔2023〕10号)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3-04-0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都安瑶族自治县城乡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已经自治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 44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 年 4 月 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都安瑶族自治县城乡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做好我县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拆迁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19 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 590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 》( 桂政办函〔 2023 〕 6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人社发〔 2017 〕 23 号) 、《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河政办函〔 2023 〕 6 号)、 《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 都政办便函〔 2023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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