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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第二高级中学地块)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1-2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19 年修订)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021 年修订)第二十六条、《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桂政发 ﹝ 2021 ﹞ 11 号)等规定,因项目建设需要,都安瑶 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安阳镇巴谭社区的部分集体土地。现对项目拟用地启动土地征收程序,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 都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第二高级中学地块)建设项目的建成将改变都安县城区的面貌,进一步加强城市新市民、青年、新就业群体、大中专毕业生等新市民基本住房需求,缓解当前职工住房供应紧张问题,对稳就业、稳预期、保民生、保经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自治县安阳镇巴谭社区集体土地。拟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 0.1868 公顷(折合 2.8020 亩),具体范围以项目土地勘测定界图圈定红线为准(详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一)补偿标准: 根据《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河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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