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公示详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都安县百旺至庭律二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2-2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你市人民政府关于都安县百旺至庭律二级公路工程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百旺镇庭律村民委员会、百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5.7534公顷(水田0.9456公顷、旱地1.1365公顷、果园0.1118公顷、其他园地0.3927公顷、乔木林地2.3226公顷、灌木林地0.3950公顷、其他林地0.0995公顷、其他草地0.0381公顷、农村道路0.1562公顷、田坎0.1554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0112公顷(均为裸岩石砾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另征收上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建设用地0.2977公顷(均为农村宅基地);同时使用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管理使用国有建设用地1.4362公顷(均为公路用地),共计7.4985公顷土地,作为都安县百旺至庭律二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由都安瑶族自治县依法以划拨方式供地。 二、要督促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落实被征地群众的征地补偿,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和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单位的群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