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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巴马瑶族自治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 |
| 公示日期 | 2025-10-1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发文单位: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巴政发〔2025〕8号 2025-10-12 15: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中区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 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 以《农用地定级规程》《农用地估价规程》《园地分等定级规程》等为主要技术依据,对我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进行编制工作,成果于 2025 年 8 月 8 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批复通过验收(桂自然资函〔 2025 〕 1361 号)。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我县获批的园地林地草地定 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巴马瑶族自治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 估成果一览表 202 5 年 10 月 12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地价成果一览表 土地级别 土地类型 一级 二级 三级 园地 (果园) 国有使用权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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