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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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9个采矿许可证拟公告注销的公示

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巴马瑶族自治县
公示日期2026-01-22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广西政治生态、自然生态“两个生态”持续向好,推进矿业权整合与 “小散乱”企业综合治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巴马瑶族自治县29宗已过期自行废止非金属矿采矿许可证予以公示注销,公示时间为30个工作日,即从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3月9日止。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相关矿业权人如存在欠缴价款(出让收益)等费用以及矿山生态修复等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应依法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二、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相关采矿权人须立即停止一切开采活动,不得在原许可证登记的矿区范围内进行任何开采作业。对违法开采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七十五条严肃追责;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犯罪的,将依法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三、 如有异议,请书面告知我局,并提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矿业权延续证明材料。 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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