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严关矿粉生产与加工项目征收集体土地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 |
| 公示日期 | 2018-02-2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以桂政土批函〔2018〕48号文件批准征收严关镇杉树村民委员会和仙桥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约110.18亩(7.3453公顷)。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兴安县严关矿粉生产与加工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四至范围):被征收土地位于严关镇三大水库料场,具体征用范围以实地放桩为准。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严关镇杉树村民委员会和仙桥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约110.18亩(7.3453公顷) 四、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根据桂国土资发〔2015〕89号规定,各地类补偿标准如下: 地类名称 土地补偿标准(元/亩) 农用地 45356 集体建设用地 18143 未利用地 18143 五、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安县新一轮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的通知》(兴政发〔2016〕47号)标准进行补偿。 六、青苗评估标准 按《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安县新一轮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的通知》(兴政发〔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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