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灵渠大道以南体育馆旁一宗国有土地拍卖出让公告(兴自然告字[2019]002号)
| 所在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 |
| 公示日期 | 2019-05-1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容积率 >1.0 <5.2 建筑密度 ≤35% 绿地率 ≥30% 建筑限高 ≤90米 土地用途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30% 保证金 2000万元 起拍价 8791万元 备注 1、资(金)信证明不少于9000万元 ;2、该宗地按规划编号为:C-4-4地块; 3、宗地实际面积及宗地四至界限以兴安县自然资源局实地测绘后出具的用地出让红线图为准; 4、具体规划设计条件详见《关于兴安县行政新区C-4-4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兴建技[2019]9号)文件。 兴安县自然资源局 桂林三顺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丰裕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3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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