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预公告(高征预字〔2023〕21号)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 |
| 公示日期 | 2024-05-2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入开展征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发〔 2005 〕 51 号)的有关规定, 进一步优化我区交通环境 , 做好 高要区国道 G324 线高明富湾至高要马安段新改建工程 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为打通肇庆市外联内畅交通大动脉,进一步吸引产业项目落户,扩大产业项目承载能力,拟对集体土地实施征收 。 二、拟征土地范围、面积: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山口村, 新桥镇广塘村、坭塘经济联合社,莲塘镇波西村、上察村,白土镇南岗村、九山村、大旗经济联合社、久留经济联合社、白联经济联合社、蝉坑村、洲龙经济联合社、雅瑶经济联合社、桂岗村、下灶经济联合社、长塘经济联合社、中岗村、长坑经济联合社,蚬岗镇南村、古迳 村 、杜村村、蚬三经济联合社、芙罗经济联合社,金利镇茅岗村、三要村、东坝 村 、蟠龙村、金三村、东围 村 、西坝经济联合社、振星村、金利村、金洲村 的集体土地(以测绘单位最终出具图纸范围为准),约 4937.11 亩(以实际征地面积为准) ( 含已征部分 ) 。 三、拟征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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