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预公告(高征预字〔2024〕3号)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 |
| 公示日期 | 2024-05-2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实施条例》 《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 有关规定,为 加快发展我区旅游行业, 做好 回龙镇 文旅项目 建设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为 满足肇庆市高要区优质文旅项目用地需求,加快文旅行业发展,扩大本地特色旅游项目承载能力, 拟对集体土地实施征收 。 二、拟征 土地 位置、 范围 和 面积: 肇庆市高要区 回龙镇刘村 的集体土地 ( 详见公告附图、 最终以测绘单位出具图纸范围为准) ,合计 约 55.73 亩( 以实际征地面积为准 ) 。 三、拟征土地用途: 商业 用地 (以实际规划为准) 。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将由土地征收部门组织开展 土地现状调查 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 工作。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其他利害关系人在限期内 准备好相关权属等资料,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调查工作。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收土地红线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以及本公告发布前违法违章修建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征收时一律不 予 补偿 安置,并由当事人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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