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和县“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1-2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17:1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兴和县“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1月29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要求,根据兴和县“十四五”规划,结合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十三五”时期建设成效 “十三五”时期,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应急体系建设相关要求,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强核心、促协同,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取得有效进展,应急管理能力不断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沿着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方向有序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应急管理体系初步建立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应急体系建设,推进应急管理改革发展,着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新组建了县应急管理局,初步实现了防灾、减灾、救灾、指挥、救援、监管、执法、保障等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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