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竣工违约告知函-357号台山市保利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你公司位于 台山市台城南新区陈宜禧路与德政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四 的地块, 面积 为 50673.8 平方米 , 用途为 城镇住宅一普通商品住房 。根据你公司与我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 440781-2019-000020 )第 十六 条 和第三 十三 条,该宗地建设项目应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 前竣工 , 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 1 ‰ 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经巡查发现,你公司 在 2023 年 9 月 28 日 竣工,存在违约的情况。如你公司对上述事实有异议,请联系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 特此函告 。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 4 年 6 月 5 日 (联系人 :谭文晖, 联系电话: 0750-5667559 )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