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台山市碧华置业有限公司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你 公司 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 依法取得 台山市大江镇江新高铜线开发区 15 号 地块 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为 440781-2017-000020 ,土地面积为 16860.4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 住宿餐饮用地 。 该宗土地已在 2022 年 12 月 27 日 动工,经核查,在 2024 年 1 月 已中止开发建设。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自然资源部令第 53 号 )第二条的规定,上述宗地存在未按规定要求使用土地的情况,涉嫌构成闲置土地。我局依法对上述宗地进行调查,请你 公司 接受调查,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局提供以下材料: (一)土地权利证明文件; (二)宗地是否闲置的原因说明及辅证材料; (三)其他 。 你 公司 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调查将作为闲置土地认定的重要依据。逾期不提供上述材料,我局将根据其他调查材料进行闲置土地认定。 特此通知。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 年 12 月 3 日 ( 联系人:谭文晖, 联系电话: 0750-5667559 ) 抄送: 大江镇人民政府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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