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广海港二期工程(复工)港池航道用海批复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台山市广海港二期工程(复工)港池航道用海已经获得市政府审批,予以批复。现公告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海域 使用人 位置 面积 (公顷) 用海方式 用海 期限 (年) 批复 时间 1 池航道 江门广海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位于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赤溪镇鱼塘湾海域 围海(一级方式)中的港池、蓄水(二级方式),用作停泊水域、回旋水域 30 2024 年 12 月 17 日 开放式(一级方式)中的专用航道、锚地及其它开放式(二级方式),用作支航道 30 开放式(一级方式)中的专用航道、锚地及其它开放式(二级方式),用作进港航道疏浚 1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 年 12 月 23 日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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