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台山市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复绿认定结果的公示(2025.01.23)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加快推进 我市 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变更核查的通知》《广东省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复绿认定指引(试行)》等文件要求,经 台山市 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现对 我市 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复绿认定结果(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 2025 年 1 月 23 日至 2 月 5 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疑义的,可向 台山市 自然资源局进行反馈(联系人: 卢兴邑 ;联系电话: 0750- 5653269 ) 。 附件:台山市2024年度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明细表.xls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 年 1 月 23 日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