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红树林保护与修复建设项目(施工栈道)用海续期批复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台山市红树林保护与修复建设项目(施工栈道) 用海续期已经获得市政府审批,予以批复。现公告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海域 使用人 位置 面积 (公顷) 用海方式 批复 时间 续期用海期限 备注 1 工栈道) 广东台山镇海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位于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北陡镇东侧、汶村镇南侧的镇海湾海域 构筑物(一级方式)中的透水构筑物(二级方式) 2025 年 4 月 16 日 2025 年 5 月 8 日至 202 6 年 5 月 7 日 用海方式、用海界址、用海面积不变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 年 4 月 23 日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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