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海洋牧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广海渔船集散地清淤工程)用海续期及变更批复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台山市海洋牧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广海渔船集散地清淤工程) 用海续期及变更海域使用权人已经获得市政府审批,予以批复。现公告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变更前海域 使用权人 变更后海域 使用权人 位置 面积 (公顷) 用海 方式 批复 时间 续期用海期限 备注 1 清淤工程) 台山市广海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台山市广海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位于广东省台山市广海湾周边海域 开放式(一级方式)中的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二级方式),用作锚地及锚地清淤 2025 年 7 月 3 日 2025 年 7 月 17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6 日 用海方式、用海界址、用海面积不变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 年 7 月 10 日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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