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关于开展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 |
| 公示日期 | 2026-09-1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高效办成“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内教师〔2026〕28号)《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霍林郭勒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四)驻霍林郭勒市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五)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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