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孙家庄村120批次G01947号地)
| 所在地区 | 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 |
| 公示日期 | 2026-09-1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6年度第120批次建设用地(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13052820231221G01947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孙家庄村位于(北至友谊大街、东至孙家庄村地、西至孙家庄村地、南至友谊大街)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教育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0.2057公顷,其中农用地0.2057公顷(其中耕地0.2057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区片价标准为183万元/公顷(12.2万元/亩),计37.6431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二) 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属违法用地,无需落实补偿,不涉及青苗。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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