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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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西南汪村170批次G01199-BDK2号地)

所在地区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
公示日期2026-09-17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6年度第170批次建设用地(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13052820231221G01199-BDK2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西南汪村位于(东至杨家庄村地,南至西南汪村地,西至西南汪村地,北至杨家庄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排水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0.1568公顷,其中农用地0.1568公顷(其中耕地0.1388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区片价标准为183万元/公顷(12.2万元/亩),计28.6944万元,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 (二) 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属违法用地,无需落实补偿,不涉及青苗。 (三)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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