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人民政府拟转用土地公告宿城拟转告〔2026〕18号
| 所在地区 |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9-1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宿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转用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转用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等规定,本次转用土地目的为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产业及乡村建设需要用地,需转用村内集体农用地,仅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不征收土地,土地所有权保持集体性质不变。 二、转用范围 本次拟转用土地位于埠子镇肖桥村南徐组,陈集村蔡东组,新发村陈庄组、张庄组、蔡桥组,西门居委会曙光组,街南居委会朝阳组、街西组、一组,蚕桑村杨庄组,杨元村姬杨组,官庄村蔡庄组范围内。拟转用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转用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转用土地公告期限为 2026 年 9 月 14 日至 2026 年 9 月 24 日。 四、工作安排 拟转用土地公告发布后,宿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转用土地现状调查。拟转用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转用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转用土地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