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上海市南承启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 所在地区 | 上海市上海市徐汇区 |
| 公示日期 | 2026-09-1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你(单位)填报的 20260824258407 《上海市 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 沪徐规划资源选预〔 2025〕5号 文核定( 沪徐书 (2025)BA310104202500178 )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现你单位申请 将 申报主体变更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经审 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土地、建设管理等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建设单位由“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南供电公司”调整为“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本次变更仅限上述内容,建设单位取得本变更决定后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徐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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