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水河(吴忠市段)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 发改投资〔 2012 〕 2492 号 ) 、《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 试行 ) 的通知》 (发改办投资〔 2013 〕 428 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 713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15 号)和《吴忠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吴政发〔 2016 〕 14 号 ) 等文件精神,为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就《苦水河(吴忠市段)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苦水河(吴忠市段)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流域主体位于宁夏吴忠市境内,地处宁夏中部干旱带核心区。流域长期面临资源型缺水、水质型缺水与工程型缺水并存的严峻形势,水土流失面积占流域面积的 28.35% ,严重的水土流失和水资源匮乏是制约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 本项目以系统解决流域 “ 三型缺水 ” 困局、改善水生态环境、提升防洪能力为目标,在前期防洪治理工程基础上,实施生态护岸建设、河道生态修复、湿地治理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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