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 |
| 公示日期 | 2021-09-29 |
| 截止日期 | 2021-09-2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新一轮医改以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国已建成全世界最大、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健康,促进共同富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工作,“十三五”期间,加强全民医疗保障制度顶层设计,推动医疗保障事业改革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为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基本形成,更好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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