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6-108号
| 所在地区 | 海南省屯昌县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以下不动产权利予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 26年10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屯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屯昌县屯城镇昌盛北路 257号) 路界止; 本宗地用地界止; 小巷止; 空地; 宅基地面积 135.38 ㎡、房屋面积 218.87 ㎡ 农村宅基地 公告单位:屯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 26 年 09 月 15 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屯昌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