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南屏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批后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珠海市 |
| 公示日期 | 2011-05-3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规划范围西至屏东四路、沿河南路、屏东六路、南屏水库;南至昌盛路、竹仙洞水库;东、北均以前山河水道为界,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12.27 平方公里。 2 、规划原则 1 )尊重上层次规划原则:以上层次规划为设计依据,落实相关要求,并充分结合现状,合理调空间规划布局,推动规划区发展。 2 )生态优先原则:结合规划区优越自然生态条件,充分展现沿海城市的形象和品位。 3 )整体性原则:规划区的规划建设和配套要与珠海市中心城区、南湾城区其他的区域相融合,注重与周边区域的真整体性、统一性。 4 )以人为本原则:规划的功能布局、道路交通组织、配套设施等都要从人本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市民的需求。 5 )公众优先原则:规划应优先考虑公共配套设施和城市公共空间的建设,尽量多预留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公共空间资源。 6 )可实施性原则:在规划设计中提出可实施方案和规划依据、方式、方法,尤其重视近期规划实施对策,以及中、远期发展策略,力求近远期相结合。 3 、规划定位 南湾城区的综合服务中心,承载南湾城区行政管理和重要居住服务职能,并承担部分市、区级的商业服务、旅游休闲功能。 4 、规划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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