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家湾滨海科技新城科技创新海岸南围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珠海市 |
| 公示日期 | 2012-04-1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已经高新区管委会批复实施,现为提高规划的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对规划用地的兼容性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1 、土地使用兼容性 用地涉及建筑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其使用性质应与所在地块的规划土地使用性质相符。建筑使用性质的变更及建筑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后使用性质与所在地块的使用性质不符时,应符合土地使用兼容性规定(土地使用兼容性一览表和用地与建设项目兼容性一览表),并经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准。 鼓励建筑功能混合,单栋建筑多种功能混合必须满足安全、卫生要求,同时满足土地兼容性规定(土地使用兼容性一览表和用地与建设项目兼容性一览表)及其它相关规范要求。在使用过程中应同时满足土地使用兼容性一览表和用地与建设项目兼容性一览表的相关规定。 土地使用兼容性一览表 用地主导属性 用地 代码 允许兼容的用地性质 有条件兼容的用地性质 二类住宅用地 R21 G1 C1 、 C3 、 S 、 U 三类住宅用地 R31 G1 C1 、 C3 、 S 、 U 商业用地 C1 C 、 G1 GIC 、 S 、 U 文化设施用地 GIC25 G S 、 U 一类工业用地 M1 GIC5 、 W4 、 G1 C2 、 C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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