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蒙自新型城镇化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蒙自市加工园区酒厂及食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红环审〔2022〕81号
| 所在地区 | 云南省红河州市 |
| 公示日期 | 2022-09-1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时效性: 有效 你公司报批的《蒙自市加工园区酒厂及食品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205-532503-04-05-849763)位于蒙自市新安所街道办蒙屏公路东侧(蒙自工业园区新安所包家冲片区),占地面积30933.5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以及在整体车间内设置成品仓库、原料堆场、办公生活区及相应的环保设施等,建设1条白酒生产线和1条食品生产线,年产500千升白酒、360吨卤制肉类食品,共设置6台蒸汽发生器。项目总投资5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2.18万元。项目已取得蒙自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天然气作为蒸汽发生器原料,不得使用燃煤。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白酒生产线和食品生产线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各自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排放口实施定期监测,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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