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渔港及周边地区(A101a、A101b、A101c)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珠海市 |
| 公示日期 | 2015-06-1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珠海市香洲港及周边地区的规划管理工作,特编制《香洲渔港及周边地区(A101a、A101b、A101c)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以下简称“本规划”);法定文件具有法律效应,法定文件由法定文本和法定图则组成,法定文本与法定图则同时使用,二者不可分割。 第二条 规划范围 本法定文本及法定图则适用范围为珠海市香洲渔港及周边地区,包括A101a、A101b、A101c三个编制单元,东临香炉湾,北至翠香路,南临石景山,西至紫荆路,总面积约为5.5平方公里。 第三条 本规划地域编码为A101a、A101b、A101c。具体界线以法定图则为准。 第四条 规划的法定效力 本法定文本及法定图则是本规划区范围内指导各类建设项目的法定性文件,凡在本规划区内任何改建、扩建或新建项目,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下一层次规划也应遵照本规划的原则和具体要求进行编制。确因需要对本规划作重大变更时,须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对本规划作局部调整时,应报珠海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条 规划依据 法律法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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