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公交总公司第四汽车公司南、东环路东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草案公告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鞍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19-11-0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完善高新区激光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布局,满足实际使用需求,依据《鞍山市市区公共加油(气)站布局规划(2017-2030)》,经论证,需对高新区公交总公司第四汽车公司南、东环路东地块用地性质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内容公示如下: 高新区公交总公司第四汽车公司南、东环路东地块的用地性质由教育科研用地调整为加油加气站用地,详细内容见附图。 若相关利害关系人有意见或建议,请以实名方式(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公告期限内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将涉及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发送至鞍山市自然资源局,并注明联系电话及居住地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力。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实名方式向鞍山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请提交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 附件: 高新区公交总公司第四汽车公司南、东环路东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草案公告附图 鞍山市自然资源局 公告时间: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2月7日 公告网站:ghj.anshan.gov.cn 邮箱地址:zrszyj@163.com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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